本规范由湖南省建设厅提出。本规范根据国务院《城市供水条例》、原建设部《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》(原建设部令第156号)及《湖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要求制定。 本规范中的基本要求为: 一、凡市政给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压、水量要求时,都宜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。 二、二次供水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有稳定可靠的消毒、防污染措施。 三、二次供水工程应采用节能型供水设备和供水方式。 四、二次供水系统中涉水
本规范由湖南省建设厅提出。本规范根据国务院《城市供水条例》、原建设部《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》(原建设部令第156号)及《湖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要求制定。 本规范中的基本要求为: 一、凡市政给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压、水量要求时,都宜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。 二、二次供水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有稳定可靠的消毒、防污染措施。 三、二次供水工程应采用节能型供水设备和供水方式。 四、二次供水系统中涉水